• 当前位置:
  • 首页
  • >
  • 本地楼市
  • >
  • 浙江丽水: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本地楼市

浙江丽水: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2023-11-09来源:济宁淘屋网浙江丽水: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据微信公众号“丽水发布”11月2日消息,11月1日,浙江省丽水市房地产平稳身体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细则适用于个人购房补贴、青年人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和居民住房“以旧换新”补贴。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全称“《措施》”)表明,丽水市将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市区购买住房的,且购买后市区范围内总计住宅不超过2套(含2套)的,在获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购房款1%的财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最高不多达6万元,二手住房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于个人购房补贴,细则进一步明确购房款认定标准,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发票价款为准;二手房以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述的计税依据)不尽相同。

“市区范围内总计住宅不超过2套”的确认标准为:购房网签时市区范围内已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已获得不动产权证的住宅数量不多达1套。

细则表明,使用人才房票、房屋征税安置房票部分不再享用本购房补贴。个人购房补贴与青年人购房补贴、“以旧换新”补贴就高享受。

关于青年人购房补贴,《措施》提出,丽水市将沿袭青年人购房补贴。沿袭“18-35周岁青年人群购买市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1.5%的安居购房补贴,补贴最低不超过3万元”政策时间至2024年6月30日。

细则明确,购房时间延续为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青年人年龄标准为1987年7月2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按照丽房产健康发展办〔2023〕5号《丽水市区实施寄居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相关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关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丽水市还将沿袭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沿袭“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丽水市户籍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5万元/套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与一次性10万元/套购房补贴”政策时间至2024年6月30日。细则显示,购房时间从政策继续执行起沿袭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其他按照丽房产身体健康发展办〔2023〕5号《丽水市区实施住有宜居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政策意见涉及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继续执行。

关于居民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措施》提出,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希望研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前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市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旧房”交易税费存留地方部分100%补贴,其中个人出售二手住房的,交易税费补贴与购房补贴就低享用。

细则表明,希望研发企业、经纪机构、国资公司试点前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流程可参考以下模式:①房地产业协会、经纪机构协会等组织发动企业参予活动,公布参予活动的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名称。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交流移位市场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经纪机构通过“优先买”服务,通过线上流量特推、线下经纪人聚焦推展等方式,延长二手房卖出周期。③意向客户、房地产经纪机构、意向楼盘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新房项目缴纳意向金,实施“安心买”,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出售申请。

细则明确提出,在誓约时间内未完成旧房出售的,可在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权利协商的前提下,希望开发商展开旧房兜底,购房金额冲抵移位新房的购房款。

鼓励国有企业融合历史街区、老旧小区等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提早介入征收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支持居民换房需求。

“旧房”“新房”交易时间均需为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与“旧房”即二手房交易税费留存地方部分100%补贴,税费补贴执行丽房产健康发展办〔2022〕17号《关于丽水市中心城区购房交易税费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涉及条款。其中个人购买二手房的,交易税费补贴与购房补贴就低享用。在活动期间多套旧换新的,旧房就低补贴1套。

细则同时具体了补贴的条件。上述补贴市区范围含岩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万象街道、联城街道所下辖范围;补贴房屋用途有误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包括安置房,二手房不还包括法拍电影房。出售二手房不享受青年购房补贴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买卖时间新建商品房以建设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二手房以不动产注册部门转移注册时间不尽相同;政策实行期间,同一个家庭成员同一种补贴只能享用一次;申请人不应于合乎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交补贴申请(因不在申请期时间自动推迟至下一申领期),逾期则视作自动退出补贴申领资格。

细则拒绝,严禁通过更改、撤销网签合同收买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变更、撤消网签后该房屋及购房者均不再享受购房补贴。享用补贴后撤销合同备案的需退回购房补贴,拒不撤回的,未予办理备案撤销申请。

同时,申请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归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恶意重复申领的,中止享用补贴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坦率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存在因应购房者更改、撤销网签合同、撤消合同备案骗取购房补贴行为的,要依法只得购房补贴,暂停企业网签权限,公开通报。对涉及责任人按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