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行意见(印发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白鱼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
对于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意见》提出,首先是放低学历拒绝,进一步放松学历落户。对已在杭州市区实施低收入单位的35周岁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低收入”。
同时,在技能人才落户方面也有所放松。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35周岁以下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交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不含补缴)的,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办理落户。本人落户时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条件容许。
同步限制的还有投奔落户,《实施意见》拟开展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办理夫妻投奔和老年投奔落户时,实施同城化总计,中止《浙江省居住证》条件。
在优化分数指标体系方面,调整年龄状况指标,18至40周岁乘积30分;多达40周岁,每减少1岁减半3分,以后不分数;提高个税赋分值,将个人所得税指标项最高分值上限从20分提高到80分。持续推展居住证分数数字化改革,不断提高分数提供和审核的效率。原则上经审查合乎积分落户基本申请人条件(100分)的均可落户,政府可以根据城市承载能力适时调整落户分数线。
杭州还将探索居住证跨区及省内互认切换,积极推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仅有覆盖面积,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确保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完善完善与分数挂钩的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另外,杭州白鱼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全面放开桐庐、建德、淳安三县(市)城镇落户条件,创建以合法平稳住所或合法平稳就业为条件的经常居住地注册户口制度。